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 拍卖次数:第一次拍卖 |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
在线拍周期:24 小时 |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 加价幅度:200 |
起拍价:23266.25元 | 保证金:2,400 元 | |
市场价:33,237.50 元 | 数量/单位: |
我的出价权限:无 | 我的号牌:号 |
处置法院: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 优先购买权人:- | |
联系人:马法官 | 联系电话:0311-66758043 |
拍卖公告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3月13日上午10时至2025年3月14日上午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www.gpai.net,户名: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冀A711MH汽车一辆。瑕疵说明:该车辆为事故车,换过车架。
起拍价:23266.25元,保证金:2400元,增价幅度:200元及其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接受咨询。 咨询竞拍流程及相关操作:400-820-3720。
(二)咨询看样:0311-66758043马法官(工作时间内接受咨询)
(三)特别提醒:
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法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三、保证金、拍卖余款的交纳:
拍卖竞价前竞买人须在公拍网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公拍网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公拍网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
拍卖竞价前公拍网系统将冻结竞买人公拍网账户内的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未能竞得或者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5年3月24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河北银行长安支行;账号:0103120000186400052372)。
四、竞买人条件: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公拍网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三)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四)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关于本次拍卖活动以及拍卖标的物的重要说明:
(一)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对于因查找不到当事人、优先购买权人而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即开始公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二)本次拍卖车辆无已知优先购买权人。
(三)本次拍卖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四)因拍卖标的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自行承担,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五)拍卖标的物按交付时现状交付,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六)标的物上的违章扣分、罚款等均由买受人自行处理和承担。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权属变更手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根据法律规定各自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监督电话:0311-66758043
公拍网客服热线:400-820-3720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2025年2月25日
顺位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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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 |
拍 卖 须 知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3月13日上午10时至2025年3月14日上午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www.gpai.net,户名: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条件: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公拍网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三)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四)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特别提醒:
(一)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二)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五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审查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拍卖方式: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六、竞买人应当在参加拍卖前以实名交纳保证金,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竞拍前竞买人的公拍网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公拍网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即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者解冻。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者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河北银行长安支行;账号:0103120000186400052372)。本院确认上述款项到账后,再通知买受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本院办理有关手续,买受人在交纳完拍卖余款后应及时联系执行法院。
九、特别提醒: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而逾期未支付拍卖款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竞价程序开始前或竞价程序中,依法暂缓拍卖、中止拍卖或撤销拍卖。网络服务提供者发现系统故障、安全隐患等紧急情况的,可以先行暂缓拍卖。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公拍网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举报监督电话:0311-66758043。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2025年2月25日
二手车辆标的调查情况表 | ||||
标的物名称 | 冀A711MH汽车一辆 | |||
处置依据 | 司法裁定 | |||
标的物权证情况 | 法院执行裁定书 | |||
标的物权证情况 | ||||
标的物所有人 | ||||
标的物现状 | 使用性质 | 非营运 | ||
钥匙 | ||||
所在地 | ||||
权利限制情况 | 查封 | 被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查封 | ||
抵押 | ||||
提供的文件 |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 |||
标的物情况 | 评估鉴定基准日 | 车辆出厂日期 | ||
车辆初次登记日期 | 年审有效终止日期 | |||
行车里程 | 强制保险终止日期 | |||
品牌车型 | VIN码 | |||
车辆类型 | 燃料种类 | |||
发动机号 | 发动机功率 | |||
车身颜色 | 变速箱类型 | |||
排量 | 排放标准 | |||
违章记录 | ||||
配备情况 | ||||
瑕疵情况 | ||||
标的物估值 | 标的物评估价 | 33237.5元 | ||
标的物费用 | 税费总价 | |||
税费情况 | 交易过户费: | |||
评估车辆费: | ||||
验车费: | ||||
打票费: |
号牌 | 出价 | 类型 | 时间 | 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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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3月13日至2025年3月14日在公拍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对“冀A711MH汽车一辆。”进行网络拍卖。
经公开竞价,竞买人徐晓轩,竞买号:T4460以最高应价竞得本拍卖标的,拍卖成交价为:人民币23666.25元(贰万叁仟陆佰陆拾陆元贰角伍分),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及时办理拍卖成交余款以及相关手续。
拍卖标的最终成交以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法院裁定为准。
拍卖竞价确认时间:2025-3-14 10:00:00